离婚经济补偿知多少?

2023-04-13 18:13:40 法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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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补偿知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给予补偿其家事劳动的巨大付出的法律制度。主要功能在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的给予合理补偿以及救济以达到平衡的目的。生活中,夫妻一般普遍采取法定共同财产制,导致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适用率偏低。因此,民法典第1088条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取消了夫妻财产制方面的适用前提,进而使得该制度得以适用于所有的夫妻关系,还增加了确定补偿具体办法的路径指引。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在于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减少和预防夫妻双方因对婚姻投入不一而导致的收益无法衡平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因此,该制度不区分夫妻财产制类型一律适用。

通过一则案例,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甲与乙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丙。丁为孤儿于2014年由甲之妹妹戊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但实际由甲、乙进行抚养。甲年工资收入30000元。乙现无工作,每月收取房屋租金6000元,甲公积金收入每月4000元,由乙保管。乙称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未来生活困难,要求甲向其支付经济补偿200万元及其未来20年的生活费80000元。

在本案中,甲乙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丙患病长期就医,家庭负担沉重,在结合双方在承担家庭义务方面所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衡量之后,因为乙照顾孩子起居就医等时间较长,付出较多,以此可以认定已达到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一方适当帮助的原则,应对乙给予一定离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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