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以促进楼市发展。
3月24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对于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进行了调整。
同一天晚间,株洲官方消息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已审议通过,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包括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生育二孩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等。
不仅仅是上述城市,仅3月份还有江苏南通、江苏连云港、安徽马鞍山、安徽亳州、浙江丽水、广东梅州、安徽蚌埠、江西赣州、云南玉溪、四川遂宁、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整体来看,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聚焦最高额度,或与多孩政策挂钩等。
其中,深圳的政策中,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的,最高额度可上浮3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株洲调整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的,可按季度、半年或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限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另外,哈尔滨出台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同时,部分城市将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至百万,也有部分城市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
比如,江苏南通公积金政策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同时,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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