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送达公告
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本院立案执行的有能力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同时向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招投标单位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予以通报,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并请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监督。
(资料图)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举报人可拨打本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18161511740、0951-3803878)进行举报,本院将根据举报内容和执行款、物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可以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本公告一经公布,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书一并送达。
2023年6月8日
一、公民个人
1.陈琛,男,1983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丽子家园B号19-1-601室,居民身份号码640***********0034。现住址不详,欠款金额25051元。
2.姚国平,男,1972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宏基花园4组团2号楼A座别墅,居民身份号码640***********121X。欠款金额共计68285元。
3.李欢,男,198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姚伏镇大兴墩村四队35号,居民身份号码640***********5118。欠款金额共计21906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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